释义 |
2012赔偿标准 一、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49.7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480.41元 二、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974.49元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4502.06元 2011年度重庆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数据如下: 一、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残疾、死亡赔偿金的计算依据)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49.70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480.4元/年 二、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被抚(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依据)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974.5元/年 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4502元/年 三、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即社平工资) (误工费、丧葬费的计算依据) 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40042元/年,3336.8元/月 私营单位平均工资26251元/年,2187.6元/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