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顺序有哪些 |
释义 |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顺序有哪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顺序有父母,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成年的兄、姐; 3.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 二、是哪里规定监护人的职责 是民法典规定监护人的职责,具体如下: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防止其受到不法人身侵害。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以保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或精神病人的康复及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除非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否则监护人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4.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对未成年人应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等方面的培养,约束被监护人的行为,防止其实施不法行为。 5.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三、监护人侵权责任起诉怎么处理 监护人侵权责任起诉的处理是取消监护人资格。监护人可能由于以下三种原因不能承担监护职责: 1.监护人不具备监护资格;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将可能给被监护人造成损害的或者已给被监护人造成损害的; 3.依据法律规定的情形申请变更监护人的,即有关组织规定指定监护人,以书面或口头通知了被指定人的,应当认定指定成立。被指定人不服的,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关系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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