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定监护关系是指法律规定具有监护权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的监护关系,其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在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时,其近亲属为监护人,其证明材料一般为户口簿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书等。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