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能赢得档案吗? |
释义 | 劳动仲裁可拿档案,单位不给档案违法。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证明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单位不给档案可起诉要求履行义务。若扣押档案导致其他损害,职工可要求赔偿。 法律分析 1.劳动仲裁可以拿到档案。 2.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档案本身就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离职后单位不给档案,这是可以起诉原单位来承担履行义务的。如果由于用人单位扣押档案的行为给劳动者造成了其它损害,如影响就业、不能办理退休等,职工还可以要求相应赔偿。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的胜诉是否能够保障档案权益? 劳动仲裁的胜诉通常可以为劳动者保障档案权益。当劳动者在劳动纠纷中通过仲裁获得胜诉时,仲裁机构会对相关档案进行认可和保护,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胜诉后,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相关档案,并在需要的情况下向有关部门提交证明材料。此外,劳动仲裁的胜诉也会对用人单位产生一定的约束力,促使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的胜诉并不能百分之百保障档案权益,具体情况仍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案件来判断。因此,劳动者在劳动纠纷中应及时寻求法律援助,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结语 劳动仲裁胜诉后,劳动者可以有效保障档案权益。仲裁机构将认可并保护相关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档案并向有关部门提交证明材料。胜诉对用人单位具有约束力,促使其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劳动者权益。然而,需根据法律法规和具体案件判断,劳动者应及时寻求法律援助,确保权益得到最大程度保障。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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