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如下: 1、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遵守交通法规,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做到安全装载,不超载驾驶。 5、按规定车道行驶,不开急躁车,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6、按规定车速行驶,不超速行驶 7、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