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不合理怎么处理? |
释义 | 如果认为法院判决不合理的话,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上诉,如果已经判决生效的话,那么可以在六个月之后,再向法院进行申请再审。上诉之后,有二审法院再次进行审理,来作出案件的最终判决。 法律分析 上诉处理。如果生效的,生效后6个月内申请再审。如果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可以上诉,由二审法院再次审理,并作出判决。 如果当事人对法院的二审判决仍然不服,可以提交证据证明二审判决确有错误,申请再审。 如果当事人仍然不服,但仅仅只是认为不公,是没有任何办法的。 因为既然是法院判决,就不可能使双方当事人都完全满意的。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情况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法院判决不公举报的办法有哪些 1、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作出判决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3、如果判决不公涉嫌审判法官个人的违法犯罪,可向当地的纪委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 首先如果认为法院判决不合理的话,要拿出法院判决不合理的证据来进行说明不合理的地方,其次说明对自己有利的相关证据来证明自身是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是要求对方来承担民事责任进行相关的赔偿,以此来保证自己的权益不会受到损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该内容由 孙晋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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