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书生效后可以要求重审吗 |
释义 | 法院终审裁定后如发现错误,可申请再审。法院院长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发现错误,可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再审。当事人认为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有错误,可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 法律分析 终审裁定后认为或者被发现确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拓展延伸 判决生效后是否存在申请重审的权利 在判决书生效后,一般情况下是不存在直接申请重审的权利的。判决书生效意味着法院对案件作出的最终裁决已经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然而,根据特定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可能会在一定的时限内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上诉是在上级法院对原判决进行审查和裁决,而再审是在同一法院对原判决进行重新审查。申请上诉或再审的条件和时限因地区和案件类型而异,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因此,要确定判决生效后是否存在申请重审的权利,需要仔细研究相关法律规定并咨询专业律师。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终审裁定后如发现错误,可以申请再审。法院院长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如发现错误,可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再审。当事人认为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有错误,可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尽管判决书生效后一般无直接申请重审的权利,但特定情况下可提起上诉或再审。具体申请条件和时限因地区和案件类型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三十九条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依照本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上诉、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三十八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二)违反回避制度的; (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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