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经适房怎么分配 |
释义 | 离婚经适房的分配: 1、夫妻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时间不足5年的,法院不会对该套房产进行分割,等到夫妻取得房屋完全产权时,当事人可以申请对房屋再行分割。 2、夫妻购买的经济适应房已满5年的,其房屋的分割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交给法院进行判决。 一、请问夫妻如何才能分割房产 双方达成协议的,按协议分割;对房屋权属没有约定的,法院将按照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对房屋进行分割。该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应根据婚房的投资情况和房产证上的登记情况确定。一方婚前购买的婚前财产,付清全部房款,登记在一人名下以及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于一方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在分割时要遵循下列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权的行使方式: 1、一般情况下,应当由双方共同协商,将共同财产出租、转让、出卖; 2、若夫妻约定由一方代理实施前述行为的,按照双方的约定处理。 总之,房产证上写单独所有如果是婚前个人全款购买的,可视为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前个人全款购买的,可视为个人财产。一般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在分割时要遵循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等原则。 四、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 1、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财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六、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法院不对房屋的所有权作出判决,只能判决房屋由谁使用,等到取得所有权后另行起诉,解决最终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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