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的比例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个人和用人单位的缴交比例是1比1。 每月缴存单位可在5%-12%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根据当地的职工工资来计算公积金缴存基数(一般最高不超过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低于本地当年职工工资的最低标准),在此基数的基础上,单位可以决定单位和个人每个月各自缴存缴存基数的5%到12%。就是说每个月可以缴存公积金缴存基数的10%到24%。 公积金余额使用方法具体如下: 1、贷款买房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提取买房 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购房金额; 3、提取偿还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可提取偿还住房贷款,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以及组合贷款; 4、提取支付房租 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支付房租,职工和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 5、装修住房 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用于住房装修,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 6、提取支付物业管理费 住房公积金还可提取支付物业管理费; 7、提取支付医疗费 因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进行重大手术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用于支付社会保险医疗费报销后的自费部分; 8、家庭生活困难可提取 职工家庭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9、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离、退休; (2)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4)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个人和用人单位的缴交比例是1比1,通常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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