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保律师会见延期对案件审理进度的影响最小化? |
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延期可能会对案件审理进度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如何最小化这种影响可以从多个方面入手。首先,律师应当在会见前尽可能准备充分,保证会见时间的最大利用。其次,律师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法院提供必要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更好地了解案件情况。此外,律师还可以与法院积极沟通,了解延期原因和延期时间,并尽可能争取缩短延期时间,确保案件尽快审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律师有权会见被羁押、被拘留、被监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当事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被羁押、被拘留、被监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当事人,有权聘请律师为其辩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被告人或者其辩护人在庭审中提出的事实、证据和辩护意见必须听取和审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对被告人的辩护人提出的证据、证人和鉴定人,必须给予传讯或者传唤,也可以要求其到庭作证或者出庭作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