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发票开票要求及注意事项 |
释义 | 不动产发票停用,改为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动产发票需使用计算机和针式打印机多联一次性开具,手工开具无效。购票纳税人可自行开具或代开《不动产发票》,需开“红字”发票时需做相应处理。发票模板默认为A3纸张,如打印机不支持可使用自定义纸张。 法律分析 不动产发票是地税部门的发票,专门用于销售房屋、建筑物这些业务使用的。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全面推广,不动产发票正式停用,改为开具增值税发票。 1、《不动产发票》采用干式复写纸印制,应使用计算机和针式打印机多联一次性开具,手工开具无效。 2、对符合购票条件,自行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应在不动产所在地开具《不动产发票》;对代开票纳税人,应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其主管税务机关代开《不动产发票》。 3、需要开“红字”发票的,应“合计金额”栏大写金额前加“负数”字,在小写金额前加“-”号。在开具红字发票前,必须收回已开出《不动产发票》的发票联,全部联次在“发票监制章”部位做剪口处理。 4、模板默认页面设置为A3纸张、纵向。将发票正向放入打印机即可。如打印机不支持A3纸,可使用自定义纸张,纸张大小为发票票面尺寸。 拓展延伸 不动产发票的开具流程和注意事项 不动产发票的开具流程和注意事项通常包括以下步骤:首先,确认开具不动产发票的需要和适用条件;其次,收集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然后,填写发票信息,包括开票单位、购买方信息、不动产描述等;接下来,核对信息的准确性,并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最后,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发票的打印、盖章和交付。在开具不动产发票时,还需注意保护发票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避免发票的丢失或被篡改。此外,还需遵守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如开票时间限制、税率的正确应用等。确保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具不动产发票,有助于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可能的税务风险和纠纷。 结语 不动产发票是地税部门的发票,2016年5月1日起停用,改为开具增值税发票。开具不动产发票需使用计算机和针式打印机,手工开具无效。纳税人自行开具发票应在不动产所在地开具,代开票纳税人应在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开具红字发票前需收回已开出的发票联,并在发票监制章处剪口处理。开具不动产发票需按规定流程和注意事项,保护发票完整性和安全性,遵守税务部门规定,维护纳税人权益,避免税务风险和纠纷。 法律依据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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