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需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吗?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释义 | 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吗?劳动合同法规定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初次订立时劳动者工作满十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没有其他规定的情形。另外,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决定不续签需要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法律分析 一、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限内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在续签劳动合同的这件事情上,相对来讲公司是比较被动的,因为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公司单方面决定不续签,必须要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及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付补偿金。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和第三十九、第四十条的规定,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公司可以根据劳动者的行为或情况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并提前通知劳动者或支付相应补偿金。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公司需谨慎处理,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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