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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被保全了还能抵押吗
释义
    法律分析:保全的房产不能抵押。《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一、房产抵押登记要注意内容有什么
    1、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3、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4、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
    5、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在抵押贷款中,抵押当事人——银行和借款人应在房屋产权证收押后,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权属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借款人应提交抵押登记申请书、身份证,银行应提供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核后予以登记,同时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以个人所有的房屋所有权设定抵押应备要件:
    1、抵押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借款抵押合同”;
    3、《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及《房屋共有权证》);
    4、第三人提供担保的,须提交“第三方担保承诺书”;委托还须提交“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5、房屋价格评估报告或价值协议书;
    6、房屋抵押权登记申请书。
    二、我国对于不能办理土地抵押的规定
    目前,土地使用权抵押已逐步成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手段,经过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受法律保护。为了解决土地使用权抵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抵押行为,切实保护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典》(2021.1.1生效)等法律法规,现对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手续作出如下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抵押登记不予登记。
    1、违法建筑或非法占地;
    2、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有权属争议的;
    3、未经登记领取土地证书的;
    4、依法查封、监管、扣押或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及以其他方式限制权利的;
    5、已依法公告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用地;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7、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抵押、超值抵押、欺骗抵押;
    8、土地所有权;
    9、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
    10、用于教育、医疗、市政公共基础建设、公益事业的;
    11、列为古文物保护的古建筑;
    12、其他法律禁止的。
    法律依据: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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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9:3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