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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协议怎样算生效
释义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一、补偿安置问题要怎样解决
    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予以解决: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做出约定。被拆迁的房屋已经出租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二、动迁结算单有效期
    没有附期限,应一直有效。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
    三、强拆纠纷中政府部门应当向法院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1、强制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申请机关印章,并注明日期);
    2、给予被拆迁人的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给予被拆迁人的产权调换房屋;给予被拆迁人的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
    3、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
    5、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相关的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
    上述材料便是政府部门申请强制执行时应当向当地基层法院提交的材料,材料齐全法院会立案受理。值得注意:尽管行政机关依法具有强拆的权力,但如果行政机关在强拆过程之中没有依法履行以上程序,那么也将导致强拆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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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4: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