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备党员和发展对象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预备党员和发展对象的区别是:预备党员是经过考察,符合党员条件,已经党支部会议讨论通过,吸收入党,报上级党委批准,成为预备党员。而发展对象是,刚写入党申请,党支部讨论,确定为党员纳新对象,还需要培训和考察,符合条件,才可以吸收入党。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三十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 第三十一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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