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实际工作年限按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劳动者在试用期的也是属于实际工作年限的一部分,当支付经济补偿时,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作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工作年限。 工作人员受过开除处分或刑事处分的,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但情节较轻,并且经过任免机关批准的,其受处分以前工作的时间,也可以合并计算工作年限。工作年限是我国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龄的定义。工作人员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时间,一律计算为工作年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