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中针对肺癌的免责条款是否过于苛刻?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可在合同中规定免责条款,但免责条款应当符合《保险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若免责条款过于苛刻,则可能被认定为违法、无效。同时,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在规定免责条款时应当遵守合同自由原则和公平合理原则。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合同约定的条款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保险法》第三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免责条款,但免责条款应当符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合同自由原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当事人依法可以订立、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合同中的条款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排除法律规定的义务,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综上所述,重疾险中针对肺癌的免责条款若过于苛刻,可能违反了《保险法》和《合同法》的规定,应当予以合理限制或者无效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