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份之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
释义 | 构成按份之债的条件包括: 1、债的一方当事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2、给付须基于同一原因即按份之债的发生须基于同一给付原因,比如基于同一法律行为而发生债权债务。 3、债的标的为可分,即作为债的标的的给付,可以分为数个给付,而不损害其价值。 4、当事人依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或负担债务,在债的关系成立时,数个债权人依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数个债务人依一定的份额负担债务。 怎样区分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1)按份之债指债的一方主体为多数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债。按份债权的各个债权人只能就自己享有的份额请求债务人履行和接受履行,无权请求和接受债务人的全部给付。按份债务的各债务人只对自己分担的债务份额负清偿责任,债权人无权请求各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 (2)连带之债指债的主体一方为多数人,多数人一方当事人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债。债权人一方为多数人且有连带关系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一方为多数人且有连带关系的为连带债务。 诉前财产保全具备哪些条件 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不当得利要求具备哪些条件 不当得利应具备的条件有: 1、一方受利益; 2、他方受损失; 3、一方受利益与他方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没有合法依据。 标的物质押要具备哪些条件 标的物质押具备的条件: 1、可让与性。法律禁止流通的物.不能作为质押的标的。 2、特定化。动产质押的标的物必须特定化。因此如果将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也可以作为动产质押的标的物。 3、出质人有处分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转让方式。 1、公开方式:即以公开招标、拍卖、挂牌、上网竞价方式寻找受让人的行为。 2、协议方式: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人通过协商自行寻找受让人的行为。 二、转让条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2、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经批准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八条,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该内容由 唐凤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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