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丽水驾驶证最高准驾车型注销在哪办理 具体地址: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丽水市莲都区万象街道吕埠坑)一号大厅一楼1-10号受理窗口。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春秋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 二、丽水驾驶证最高准驾车型注销设定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修)(公安部139号令) 第七十八条第一款: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第二款: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第三款: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第四款: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第五款: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第七十九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三、丽水驾驶证最高准驾车型注销受理条件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