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权公证方式的公证作用是什么 |
释义 | 继承权公证,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的,首先需要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然后再进行公证。 一、没公证的遗嘱是否有效 没有公正的遗嘱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的公证不是遗嘱有效的要件,遗嘱进行公证的目的是为了加强遗嘱的效力,遗嘱是否有效关键取决于五个方面,一是遗嘱人立遗嘱是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是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三是遗嘱人对遗嘱中的财产必须是具备处分权的,四是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必须是合法的,五是要为无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相应的继承权。 二、如何规定遗嘱的指定继承人 法律对于遗嘱指定继承人的具体规定是: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继承;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遗嘱的内容和定立遗嘱的形式合法有效;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有制定继承人继承部分或者全部遗产;被继承人有继承权,没有放弃继承权。 三、遗嘱公证以后还可以改吗 遗嘱公证后可以更改。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所以只要遗嘱人对遗嘱有了新的想法,都是可以对所立遗嘱予以撤销、变更的,当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变更遗嘱的,必须在变更遗嘱后,对变更的遗嘱进行公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