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遗产继承虽不是必经的程序,但是为了防止财产继承发生纠纷,可以对遗产继承进行公证。首先,在领号机拿号,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办理业务。其次,根据申请要求,填写《公证申请表》。接着,把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然后,公证员审核《公证申请表》等材料,出具《受理通知单》。当事人再拿着《受理通知单》进行立案、编号和付费。最后,当事人带着身份证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公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