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医院办出生证明需要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大部分地区的医院规定新生儿办理出生证明需要用到: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原件、保健手册回执单、母亲出院结账单、父母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户口簿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及本人页)、生育证(准生证)等。
    法律依据:《出生证明管理办法》
    第五条 卫生部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有关机构负责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订购、发放、管理与监督,也可委托有关机构承担《出生医学证明》订购与发放等具体事宜。
    第七条 《出生医学证明》由卫生部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不得跨省使用或借用。
    第八条 《出生医学证明》实行逐级申报订购制度。各级管理和使用单位根据年度需求做好订购计划,逐级上报订购数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次年的订购数量应于当年12月底之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卫生部委托机构。如年度使用量超出预订计划,追加数额应于下一年度1月底之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卫生部委托机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8 22:5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