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车贷逾期,金融公司强行拖车的行为不合法,车贷一般是以车辆进行抵押贷款,借款人没有按时偿还金融公司作为债权方要对该车辆优先受偿的,不得强行拖车,而是应该与抵押人协商将该车辆进行拍卖或者变卖,然后再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