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诉讼的地点一般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主要有以下几类: 1、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财产所有权、债权、著作权、人格权、身份权等案件; 2、因婚姻家庭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案件等; 3、因商事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票据、股东权益案件等; 4、因经济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各类合同案件等; 5、因劳动关系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案件。如开除、辞退案件等; 6、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如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案件等。 民事合同起诉地点: 1、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3、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我国民事诉讼在哪里起诉的问题,其实民事诉讼的管辖问题不能总括来说,因为在里面还包括很多种其他小类别的案件是根据其专有的规定来确定其民事诉讼的管辖范围的,并且就其本身而言也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等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