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手房贷款的申请 (一)借款人提出贷款书面申请并提供一下资料: 1、买卖双方签订的经过有权部门签定的房屋交易合同; 2、所购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及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文件; 3、借款人家庭财产证明和收入证明(包括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哪税凭证、银行存单、不动产证明、有价证券等); 4、借款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及婚姻状况证明; 5、借款人及共有人同意以所购房屋作抵押的文件。 (二)买卖双方在贷款行开立账户,购房者将首期购房款足额存入贷款行指定的账户。 (三)经贷款行调查、审查和审批后,借款人与贷款行签订借款合同和《划款扣款授权书》。 (四)办理房屋过户、保险、公证和抵押登记手续。 (五)移交产权证明。借款人将已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和所购房屋的保险单(正本),一并交贷款行抵押。 (六)划付贷款。在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贷款行将贷款划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账户内,再根据《划款扣款授权书》的授权,将贷款一次性从借款人账户划入售房者账号。 二手房贷款如何办理 1、购房人与售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 2、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向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1)借款申请书; (2)双方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口本、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交易房产的权利证书及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声明; (4)买受人职业及收入证明; 3、买卖双方到贷款银行指定(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 4、贷款银行进行审批,通知申请人是否同意贷款。 5、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后,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双方签订二手房抵押贷款合同; 6、买卖双方将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交贷款银行,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划付资金; 7、借款人按月还款; 8、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抵押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