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想象竞合犯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即于犯罪行为所触犯之各罪中,从一重罪处罚,这也是世界上许多国家的立法例,是十分合理的。之所以“合理”,是因为采用这种处罚原则符合想象竞合犯本身既区别于一罪,又区别于数罪的独特本质这个内在之“理”。 一、想象竞合犯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 我国刑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想象竞合犯的法律概念和构成要件,但是在刑法分则的条文中又出现了对想象竞合犯的具体适用,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规定的盗窃、抢夺国有档案罪中规定了想象竞合的处理原则:“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说针对想象。竞合犯,刑法的处理办法是择一重罪论处。而针对第三百二十九条,可以得出想象竞合犯的构成要件:1、客观上,犯罪人只有一个犯罪行为。2、事实上,行为人触犯了数个罪名。换句话说因为行为人只有一个行为,因此只能刑法这个行为处罚一次,但是由于行为人又触犯了几个罪名,想象竞合犯的出现就是解决罪名之间的竞合问题。 二、实质的一罪是什么意思 实质的一罪是指在外观上具有数罪的某些特征,但实质上构成一罪的犯罪形态。或称为形式上的数罪、实质上的一罪。包括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和继续犯。想象竞合犯,又称观念的竞合、想象上数罪、一所为数法。即行为人以一个意思决定,实施一个行为,而侵害数个法益,符合数个构成要件,发生数个相同或不相同的结果,成立数个罪名,应从一重罪处断。申言之,想象竞合犯为认识上数罪、评价上数罪,仅于科刑上以一罪处理而已。 三、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当中如何认定漏当罪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认定: 1、行为人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其中内容如属国家秘密,则又触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属牵连犯罪,对之应当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2、行为人如果与犯罪分子事先通谋,出于共同故意而在事后帮助的,又会触犯所实施的犯罪,这时属牵连犯罪,对之应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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