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进口汽车的关税税率为15%左右。消费税则是阶梯税率,根据排气量所定的。乘坐用车)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1%;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3%。 进口小汽车消费税为15%。汽车零部件关税税率为6%,消费税税率根据汽车排量不同具体分为7个档次: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以下(含1.0升)的,税率1%;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税率3%;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税率5%;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税率9%;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税率12%;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税率25%;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税率40%。 进口小轿车应缴纳的关税在进口时征收,以关税完税价格,即到岸价格,下同为计税依据,适用国税率为15%,应纳税额计算过程如下: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乘以适用税率。 应纳消费税税额=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乘以适用税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乘以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乘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乘以比例税率+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