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的房产过户费怎么算 |
释义 | 具体细节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参考如下 六、赠与买方名下无房产(父母赠与给子女、姐姐赠与给弟弟) 1、90m2契税=评估价1%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评估费=评估价3%0交易费=6元/m2测绘费=1.36元/m2登记费=90元 2、90m2以上144m2一下契税=评估价1.5%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评估费=评估价3%0交易费=6元/m2测绘费=1.36元/m2登记费=90元 3、144m2以上契税=评估价3%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评估费=评估价3%0交易费=6元/m2测绘费=1.36元/m2登记费=90元 七、赠与买方名下有房产( 1、无论多大面积契税=评估价3%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评估费=评估价3%0交易费=6元/m2测绘费=1.36元/m2登记费=90元 八、继承(必须父母都不再世)。 走公证免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交易费=6元/m2测绘费=1.36元/m2登记费=90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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