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访津贴发放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 享受信访岗位津贴的,必须是从事信访工作的公务员。人社部规定在《关于调整信访局信访岗位津贴实施范围和标准的通知》: 发放范围与对象: 各镇(区)、县有关部门专职负责信访工作并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具体人员的确定由县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 法律依据: 《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六条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在预防和处理本地区信访问题中负有主体责任,应当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风险防控预警,针对具体问题明确责任归属,协调督促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并加强对信访群众的疏导教育。 第七条 各级信访部门应当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指导和监督本地区的信访工作,依照法定程序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受理、交办、转送和督办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问题,分析研究信访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给予处分的建议。 第八条 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应当遵守群众纪律,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保守秘密、热情周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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