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役军人服务站上墙制度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认真筹备,积极运作,及时成立街道和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由街道办统一制定服务站职责、制度并统一悬挂上墙,我办设立了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的退役军人接待室,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按照“一室多用”原则,设置不少于16平方米的退役军人接待室,截止目前,辖区12个村(社区)全部符合要求,退役军人服务制度全部上墙,为进一步推进退役军人社会化服务工作、为搞好管理服务打好坚实基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二条 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兵役宣传教育,增强公民依法服兵役意识,营造服役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十三条 军人和预备役人员建立功勋的,按照国家和军队关于功勋荣誉表彰的规定予以褒奖。 组织和个人在兵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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