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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前配偶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
释义
    法院判决后离婚一方不给抚养费的处理方法:可向法院反映,教育、警告对方,如不听劝告可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提取、扣押财产。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1089条。子女抚养费减免条件:工资减少、病伤残、无经济收入等。但如果仍有支付能力,则不支持减免请求。新情况可提起新案件处理。
    法律分析
    一、法院判决后离婚一方还是不给抚养费怎么处理
    1、可以向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反映,由人民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督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2、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直接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直接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
    因此,只要对方具有支付能力,就可以通过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强制其履行抚养费给付义务。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子女抚养费减免的条件有哪些
    1、一方因工资或收入减少;
    2、一方因病或伤残;
    3、一方因服刑等其他原因没有经济收入的。
    应当注意的是,上述情形,必需达到使原定抚养费标准,不能给付或不能全部给付时,才能提出不付或减少给付数额请求。如果虽有上述情形,但仍有能力按原定标准给付抚养费的,其要求不付或少付子女抚养费的请求,不能获得支持。如有的原工资很高或有巨额收入,后来工资或收入虽有减少,但仍有足够能力支付原定子女抚养费的,其要求不付或少付子女抚养费的请求,不能支持。
    另外,抚养费案件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减免费用的,人民法院作为新案件处理。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对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反映,要求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提取、扣留财产等强制措施,强制对方履行抚养费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后,一方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和教育费。而子女抚养费减免的条件包括工资减少、疾病或伤残、无经济收入等。然而,如果一方仍有支付能力,则不支持其要求减免抚养费的请求。对于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可以再次起诉,由人民法院作为新案件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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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9:4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