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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九八年之前单位分房,但是没有房改,也没房
释义
    法律分析:单位分的房子,属于公房性质,个人没有全部产权,一部分产权属于单位,而且该住房所属土地也是集体性质,这类住房不能对外转让和抵押更名过户,只能单位内部职工之间通过单位过户,这类住房不会被收走。单位公房,拆迁各地政策略有不同。单位福利性分房,拆迁补偿上一般与全产私房并无太大差别,有的地方约定先房改,补缴房改费用后产权归个人,然后按拆迁私房来走,有的约定与个人与单位拆迁补偿按八二分成,具体参见公告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没有房产证,这属于单位分的福利房,单位有承租单的。拆迁的话,可以用承租单来拆迁的。如果起卖的话,要通过单位到房管部门去办手续,先把承租的福利房买下来,办成自己的房子,才能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房改前单位分的福利房,单位没有房改,拆迁怎么办?
    法律分析:单位分的房子,属于公房性质,个人没有全部产权,一部分产权属于单位,而且该住房所属土地也是集体性质,这类住房不能对外转让和抵押更名过户,只能单位内部职工之间通过单位过户,这类住房不会被收走。单位公房,拆迁各地政策略有不同。单位福利性分房,拆迁补偿上一般与全产私房并无太大差别,有的地方约定先房改,补缴房改费用后产权归个人,然后按拆迁私房来走,有的约定与个人与单位拆迁补偿按八二分成,具体参见公告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没有房产证,这属于单位分的福利房,单位有承租单的。拆迁的话,可以用承租单来拆迁的。如果起卖的话,要通过单位到房管部门去办手续,先把承租的福利房买下来,办成自己的房子,才能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房子已经拆迁了,但是分房不合理怎么办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房屋拆迁不合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提起行政诉讼,需提交起诉状及其副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你好:我儿媳妇头婚己享受拆迁分房待遇,目前我家也拆迁,还能享受分房吗
    如果被拆迁房屋为个人财产的,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如果被拆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拆迁款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我是单位房改房,现没有房产证,只有户口在,是否有居住权?现遇拆迁,是否得补偿
    属于合法建筑合理取得的小产权房被拆迁时能获得补偿。由于小产权房没有独立的房产证,不能过户,购买时只能签订买卖合同,同时也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购买得不到保护,拆迁也得不到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请问单位的集资房有整个房产证,但是没有分户领证,拆迁有没有按市场价格赔偿?
    1、没有房产证的集资房拆迁一样给予赔偿。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所有权的补偿,根据相关规定,不是房屋产权人就不能得到拆迁补偿款,但并不是没有房产证就不能证明自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房产证的原因有很多,不同情况需要分开说明。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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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9:4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