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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受理交通事故案件办理程序
释义
    发生交通事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想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的,程序如下:
    1、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
    2、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
    3、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4、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
    司法实践中,事故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认为肇事人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犯罪,而公安、检察机关却以种种理由不予追究肇事人刑事责任的。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并不是必须要采取起诉的方式来维权,纠纷当事人首先可以协商确定赔偿等的事宜,若是不能协商的,则最好是在诉讼时效内起诉。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纠纷也属于民事纠纷,适用三年诉讼时效的规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八条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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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1:3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