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 土地使用证 ”是通过合法的途径取得的 土地使用权 证明文书,有了这个使用证,就可以在这块土地上进行种植、养殖等经营活动;“土地使用证”分“ 集体土地 使用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屋基证”应该叫做“宅基证”,完整地说是“ 宅基地使用证 ”。它是农村农民合法建房所必须办理的一个证件,只对农村农民建房有效。有了这个证,农民的建房行为或者已经建好的房屋就是合法的,不会被当做违章建筑被处理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