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经济补偿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没有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不签订或者减少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可以要求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能否主张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对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6项具体情形,其中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是: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劳动合同期满时,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均应支付经济补偿。那么分解开来,在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应包括以下几种:(1)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2)劳动者提出续订合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的;(3)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合同,用人单位也不同意续订的。很显然,你的情况属于第一种情形,保安公司应依法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额为你5个月的工资共9000元。 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怎么确定 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要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确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怎么算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终止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的方式是什么 在这里就简单说下终止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的方式。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如果是单位非法解除,那么就双倍支付。 该内容由 陈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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