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票跨月怎么冲红作废 |
释义 | 专票跨月冲红作废的方法如下: 1、采用发票红冲方式进行作废:需要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并在发票上加盖作废章。开具红字发票,将原发票的内容加以更正。将原发票和红字发票一起保存备查。 2、采用发票作废和重新开具方式进行作废:需要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并在发票上加盖作废章。将原发票和相关证明文件一起提交税务机关进行作废。重新开具新的发票,将更正后的内容重新填写。 专票冲红作废需要的资料如下: 1、原发票:原发票是进行专票冲红作废的前提,需要提供原发票的代码、号码、金额等信息。 2、冲红申请表:需要填写冲红申请表,并在上面注明冲红原因、冲红金额、冲红税额等信息。 3、处理说明:需要提供冲红的原因、处理方式、冲红事项等详细说明,以便核实和审批。 4、相关证明材料:根据不同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部门的决定书、缴款证明、发票使用情况说明等。 综上所述,专票跨月作废的具体操作方式可能因地区和税务政策规定而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要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人士。同时,在开具专票时应当严格按照税务规定操作,避免出现跨月等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如果个人的增值税发票抬头不写姓名,那这个发票就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信息不完整,无法作为财务报销凭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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