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和朋友在一起吃饭,然后闹矛盾打架,我在气头上扔了一个板凳,砸到他的胳膊了,当时去拍了片子?
释义
    法律分析:协商不成的,可以报警处理,因为对方的行为属于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还可以就损害部分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他让我赔钱,然后和解了,条约也签了,钱也赔了,因为我当时喝了酒嘛,就什么都不知道?
    喝酒后打人的,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我在一家小卖部超市买了一个吹风机,然后发现买错了,然后我过了半小时去我想要退掉?
    法律分析: 商家不予退还的,您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解决不了的,您可以向当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投诉,仍然解决不了的,您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旁边的几个朋友拦住我们两个,但是监控拍不到他先动手,他还说我们群殴他,对方报警了,该怎么办?
    首先被人打了是肯定可以报警的。其次不管是认识的人打的还是是不认识的人打得,都应该先报警,由警方调查事情经过;比如你的陈述,旁观者的证词,你是不是有伤,矛盾的起因等等.处理上也不是一定要处罚,你们双方能达成赔偿协议,也可以不给予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别人打我了,我有证据,现在住医院了,派出所关了他一个礼拜,下面医疗费他不出,应该怎么办?
    若受害人被别人打伤需要住院,但没有财产供支付治疗费用的,可以先报警处理,警察会要求打人者承担医疗费。因为这本来就是打人者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的一部分。如果对方拒绝的,受害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我买到了过期的食品,当时有拍下食品图片,后将食品丢弃,之后去找商店询问退货或退钱?
    法律分析:在购物的时候买到了过期的商品或者是变质的食品,并且经过调查核实之后发现情况属实,就可以根据食品安全法当中的具体相关规定来进行赔偿索取。可以当场要求商家对物品进行退货或者是更换,如果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损失的情况下,还可以向商家索要相应的赔偿,在要求商家赔偿损失之外,还可以向商家索取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14:2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