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廊坊让放鞭炮吗 |
释义 | 廊坊市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廊坊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如下: 一、廊坊市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及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各县(市、区)主城区、乡镇政府所在地及辖区工业园区; 二、禁止在外环线以外区域的下列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1、党政机关办公场所; 2、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4、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文物保护单位; 6、重要军事区域; 7、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 8、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9、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场所。 【法律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开展社会宣传活动,教育公民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三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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