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承包人的债务发包人有连带责任吗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承包人的债务由承包人自己承担,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的债务。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由成员个人财产承担。工程发包人违约时,可以通过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顺延工期或继续履行等方式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承包人的债务发包人有连带责任吗 承包人的债务由承包人自己承担,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的债务。如果承包农村集体土地,由部分农户成员承包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五条【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定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五十六条【债务承担规则】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二、工程发包人承担责任的情形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其目的是补偿因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关于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承发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的目的是补偿承包人的损失,双方也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顺延工期。对于因为发包人违约而延误的工期,应当相应顺延。 4、继续履行。承包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发包人应当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施工合同。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包人的债务由承包人自己承担,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的债务。对于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若是由部分农户成员承包的,则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而工程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顺延工期和继续履行合同。以上是对承包人和发包人责任承担的简要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第七百七十九条 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四章 建筑工程监理 第三十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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