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30日内向保险公司报备索赔,3日内到医院治疗。如果当事人迟迟未报案、报备索赔或就医,将可能影响保险公司的理赔,甚至可能失去索赔的权利。 法律依据: 1.《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规定,当事人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立即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未保持现场不得超过两个小时。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接受报案并立案侦查。 以上法律依据说明了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应该立即报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保险公司报备索赔。如果当事人迟迟未行动,将可能影响保险公司的理赔,甚至可能失去索赔的权利。因此,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及时报案、报备索赔、就医,以保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