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当地政策,宁夏高速公路征收耕地类土地征地安置专项资金为: 1、土地补偿费:一级区片7万元/亩、二级区片5.5万元/亩、三级区片4.3万元/亩。 2、安置或其他补助费:各级区片均为4万元/人。 征收非耕地类土地征地安置专项资金减半计算。 新征地补偿标准以耕地为基础,征收园地按所在区片耕地补偿标准执行,征收有林地按所在区片耕地补偿标准70%执行,征收新开水浇地(3年以内)按所在区片耕地补偿标准60%执行,征收人工牧草地按所在区片旱耕地补偿标准执行,征收天然牧草地、灌木林地按所在区片旱耕地补偿标准60%执行,征收未利用地按所在区片旱耕地20%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