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行政处罚中听证程序适用的情形 适用吊销许可证或者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等情况。《中华人民共和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二、行政处罚有年龄限制吗 行政处罚是有年龄限制的,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的管辖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处罚的管辖包括的内容有级别管辖、指定管辖、职能管辖、地域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