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算工伤 |
释义 | 工伤认定的标准如下: 1、当事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当事人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当事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当事人患职业病的; 5、当事人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当事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赔偿的流程是什么 1、工伤报告。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 3、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4、协商赔偿。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 5、劳动仲裁。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执行。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8、申诉。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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