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人不配合公证怎么办? |
释义 | 继承人不配合继承公证,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如果当事人之间同意的,也可以先调解。人民法院判决之后,判决书的效力和公证处的继承公证书效力等同。 一、单方面该如何起诉离婚 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受理立案以后。一般法院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是不予以受理的。单方向法院起诉分为三个阶段:起诉阶段、审理阶段、判决阶段。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法律效力。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如果原告方无理由不出庭的,按撤诉处理,如果被告方无理由不出庭的,可以拘传,离婚案件一般不适用缺席审判。 二、民法典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起诉离婚,只要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即使对方不同意离婚,人民法院也是会判离婚的。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条件,就是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如果夫妻之间的感情没有破裂,人民法院不会判离婚。因此起诉离婚,只要向人民法院证明和对方的感情已经破裂了,对方同不同意,无任何关系,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判决离婚,向双方当事人出具离婚判决书。 三、离婚的具体程序怎么走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两者的离婚流程是不一样的。 四、起诉离婚程序 1、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2、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3、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判决阶段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二、协议离婚程序 1、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1)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3)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2、具体程序为: (1)婚姻登记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诸项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如查明仅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2)审查后工作人员会发给双方《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然后回去等待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如果过了三十天后,双方仍要离婚,可在三十天内带《回执单》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去办理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 公证员、公证机构的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代理当事人在本公证机构申办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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