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离婚时女方名下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吗 1、离婚时女方名下财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进行分割;属于个人财产的,归一方所有。 2、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 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时如何分割知识产权收益 1、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明确的时间在婚前的,即使收益实际取得在婚后,该收益仍为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可以分割。 2、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明确的时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则无论收益的实际取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在离婚之后,该收益均为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给夫妻两人。 3、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明确的时间在离婚后的,该收益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可以分割。 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虽然没有书面约定其归属,但在诉讼中双方认可有口头约定且无争议的,该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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