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个月。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命令的具体形式有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试生产、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责令限期建设配套设施、责令重新安装使用、责令限期拆除、责令改正的起诉期限确定为3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个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以上规定,当事人对环保部门所作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应为60日,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则应为15日。第四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15日内申请复议,也可以在15日内直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环保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