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小区停车费归谁所有需要分情况的。《物业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有当事人通过出售或者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来约定的。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是属于业主共有的。可以看出:第1点是、开发商如果没有计入销售成本、公摊面积的车位或车库其所有权归于开发商,开发商是可以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给小区内的业主使用的。此时所得的上述停车费就应该根据约定归开发商或业主所有。第2点是、若开发商利用业主共同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并进行收费的话,此时所得的收益就应该归全体的业主所有的。《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规定,利用物业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以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的手续。业主所得的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的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