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
释义 | 1、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行为如下: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 一、申请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申请诉讼流程如下: 1、写好诉状,拿条子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张1寸照片去当地法院立案; 2、立案后看自己的案子归哪个审判庭管,然后给被告送达开庭传票; 3、开庭,在法庭上各自陈述事实和理由; 4、法院经过审理后下达判决书让双方签字领取; 5、领取后15日内都没有上诉的话判决就生效; 6、判决书中会规定生效后几日内让被告支付欠款,如果到时候被告不支付的话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直到得到自己该得的款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但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订、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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