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变刑事案件怎么办 |
释义 | 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 1、立案; 2、进行调查取证; 3、形成调查报告; 4、审查、决定; 5、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 6、行政处罚决定书; 7、执行。 一、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民的行政处罚,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姓名、地址;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处罚,应当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 2.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违法事实与证据是实施行政处罚的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应当予以载明。 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是指行政机关给予当事人何种行政处罚,以及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载明。 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是指当事人是以什么行为履行行政处罚,如到指定银行交纳罚款;拆除违章建筑等。期限是法律规定的或者由行政机关要求、限定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间。如当事人应当在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 当事人应当在行政机关要求的1个月内拆除违章建筑等。当事人不按照履行方式和限定的期限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即属于违法,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执行措施,强制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 5.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这是要求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向当事人说明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救济途径。同时,要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即当事人应当在宣告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多少天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这是任何法律文书都不可缺少的载明事项。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三、环境行政处罚执法程序是怎么样的 环境行政处罚执法程序具体如下: 1、立案。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经初步审查认为应当追究环境行政责任的,十日内予以立案。 2、调查。经批准立案的案件在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实事求是的填写《环保执法案件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笔录》并按要求写出调查报告。 3、审查。法制部门接到调查报告及有关证据材料后,对违法行为人违法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处罚的幅度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在做出处罚决定之前,要告知当事人,对给予其行政处罚的违法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告知当事人。对于给予停业、关闭、吊销排污许可证的处罚要告知当事人举行听证时间。 5、听证。听证有法制部门主持,提出当事人违法事实、证据和处理建设,当事人可以进行申辩和质证。 6、下达行政处罚决定。经审查,认为违法事实清楚,法律依据充分的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经局长签发处罚决定。 7、送达。处罚决定书由调查部门负责送达,送达回执交法制部门备案。 8、执行。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在15日内履行。 9、结案。处罚案件执行完毕,由法制部门写出报告卷归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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