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签劳动合同,目前已经工作一个月,可以随时离职吗? |
释义 | 未签劳动合同可随时辞职,非定期劳动关系下,劳动者有权终止劳动关系。逾一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部分,用人单位应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保费、违反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无效等。若用人单位采取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或违章指挥危及劳动者安全,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法律分析 没签劳动合同随时辞职可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属于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对于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部分,应当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拓展延伸 雇佣关系缺乏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提前解除?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雇佣关系的基础,缺乏劳动合同会对双方权益产生影响。在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雇佣关系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建议您尽快与雇主沟通,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并寻求双方共同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适用情况。请注意,每个国家和地区的劳动法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根据当地法律进行具体操作。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属于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有权随时终止劳动关系。对于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部分,用人单位应支付二倍工资。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如果用人单位采取暴力或威胁手段强迫劳动者工作,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安全,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建议您与雇主协商解决问题,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具体法律规定和适用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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